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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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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导师制简介

实施目的:

通过实施导师制,对学生进行思想上的引导,专业上的辅导,生活上的指导和心理上的疏导,搭建了专业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平台;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塑造勤奋好学、互帮互助的校风;真正使学生成为“对己有信心、做事有耐心、待人有爱心”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对象: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文秘、商务英语以及应用英语等专业在校学生。

导师组成: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校内优秀专兼课教师及部分校外优秀兼职教师。

实施流程:

新生入学后通过世界大学城空间或者学院网站了解导师信息,填写导师选择志愿,每生可选择三名导师,导师选择4-8名学生后,其余学生由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导师意愿进行调配。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一旦确定,该导师须指导相应学生至毕业为止,承担该生的毕业论文指导任务,同时担任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校外指导老师。导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或未能按规定履行导师职责的,或学生有特殊原因须更换导师的,可另行更换。

 

导师职责:

1.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择业观,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2.指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等,指导学生制定学习生涯规划,指明学生在校期间学业努力的方向;

3.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帮助学生设计知识结构,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修课程;导师加强对学生政治方向上的引导,与班主任、辅导员一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定,向教务处、学工部、组织部等部门提供评优选干、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参考意见;

4.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及早确定选题,搜集论文资料,提高论文质量;

5.根据社会需要、学生要求及学生个性特点,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帮助等;

6.指导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相关要求:

每学期开学初导师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每月学生将2篇不少于500字的作文交给导师批阅,同时上交钢笔书法练笔作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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