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交流研习方案
学习时间:2014-2015学年 第二学期
具体日期:2015年3月2日—2015年7月3日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
报名对象:学校2013级、2014级全体学生
参加人数:20-40人
带队老师:3-4名,分不同月份赴台管理学生,每月1名
学习形式:1.根据龙华科技大学下学期的课程安排,结合本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确定对接的必修课程及学分;学生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其总学分与本校下学期选修课程总学分大致相等。
2.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平均每天上4节课,每节课50分钟,课间10分钟。
3.在周一至周五的任意休息时间,可以在经允许后进入龙华校内的感兴趣课堂进行旁听、学习和参与活动。
4.学生所有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均按照龙华的学校规定执行。
5.学生回校后凭龙华提供的研习证明和学分证明,抵消在本校所在院系开设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及学分。
6.龙华科大的学时和学分算法:18节课为1学分。
住宿安排:本校学生在台湾实行集体住宿,地点为龙华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男生3-4人/间,女生4人/间,若人数未满,可根据学生申请,另行安排与龙华其他大陆学生或台湾学生合住。
餐饮安排:学生可选择在龙华食堂就餐,亦可自行外出就餐,学校附近餐饮和交通均十分便利。
费 用:涉及学费、住宿费、机票、餐饮费、个人生活费等,详见下表。
资助奖励:我校为每生资助费用总计约为¥3500元,奖励总计¥4000元。
学生 类别 费用 项目 | 联盟学校学生 |
TWD台币 | ¥人民币 |
学 费/学期 | 35,000 | 7,000 |
住宿费/学期 | 15,000 | 3,000 |
往返机票 | — | ¥2,600-3300 |
宿舍寝具 | 约1,000 | 约200 |
宿舍网络费 | 约1,200 | 约240 |
平安保险费/学期 | 约400 | 约80 |
入台证申请费用 | 600 | 120 |
入学身体健康检查 | 650 | 130 |
餐饮费(个人生活费)/月(估) | 约5000-7500 | 约1000-1500 |
备注 | 学校资助:赴台学生往返机票费、宿舍寝具费、保险费、入台证申请费、体检费、办理赴台学习所有手续费;对于学期结束后获得了龙华科大研习证明和学分证明的学生,我校给每生额外奖励¥4000元。 学生自付:学费、住宿费、宿舍网络费、餐饮费(个人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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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和办理手续流程
学校宣传、咨询、报名(外事办、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
12.1—12.31
1. 外事办将通知和相关材料发放至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2. 分管领导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布置会议 |
12.1—12.5
12.6—12.26
1. 学生签订出境交流学习协议书 2. 教务处、各院系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确定其在台的必修课程及学分;组织学生申请选修课程 3. 学生处做好学生赴台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签订台湾交流学习协议书 4. 教务处将确定的课程、学生处将协议书统一交给外事办,外事办与台方学校进行课程和生活安排方面的对接 |
12.27—12.31
1.1—1.15
1. 各院系组织学生准备赴台材料,包括2份申请表(入学申请和入台申请表);在校证明;成绩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白底2寸照片,统一交至外事办 2. 外事办与台方联系,为学生和带队老师办理入台许可证 |
1.16—2.6
2.7—2.20
学生以相同户口所在地为单位统一前往户口所在地办入台通行证,赴台批件需基本资料:学院请示;邀请函,日程表;台方学校法人证书;台方学校简介;赴台人员名单;赴台人员审查/备案表;两校协议;入台许可复印件 |
1.15—2.28
外事办、教务处、学生处为学生召开赴台研习行前教育会 |
2.20—2.28
3.1 / 3.2
注:确认名单后,将组建赴台研习QQ群,具体资料准备及提交时间请以群内通知为准。
附表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台研习报名表
附表二: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表三:龙华科技大学院系、专业表
外事办公室
2014年11月29日
附表一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台研习报名表
姓名 | | 姓名汉语拼音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所在系部 | | 专业 | |
年级 | | 学号 | | 特长 | |
联系方式 | 本人电话 | | QQ | |
父亲姓名及电话 | |
母亲姓名及电话 | |
本人常用电子邮箱 | |
申请研习大学 | 台湾龙华科技大学 |
申请研习时间 | 2015.3.2—2015.7.3 |
大学期间表现 (含奖惩情况) |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被录取,承诺遵守学院有关出国(境)学习交流的规定,保证在学习期间遵守学习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保证与学院保持联系,保证在学院派出学习交流的期限结束后按期回校,否则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家 长 意 见 (学院为在校生提供研习机会,申请完全自愿,请家长注明是否同意赴国(境)外学习,能否负担学生在外费用等。) | 签名: 日期: |
所在专业系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盖章: |
教务处意见: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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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完家长意见栏及其以上内容即可将报名表提交至系部。
附表二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教务处 | 王处长 | 83858200 |
学生处 | 刘处长 | 83858120 |
会计学院 | 张院长 | 83858240 |
经济贸易学院 | 笪院长 | 83858389 |
工商管理学院 | 田院长 | 83858270 |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 张院长 | 83858230 |
机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蒋院长 | 83858300 |
粮食工程与管理系 | 顾主任 | 83858260 |
外事办公室 | 任老师 | 83858011 |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