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9 浏览次数: 14

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

各院系:

接省教育厅通知,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于2015225日开始,现将该工作统一明确如下:

1、发放对象:

2015届残疾、家庭困难毕业生

2、开具低保证明:

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信息,由县(区)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提供原件。低保证明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1日(含)后开具的有效。2015届毕业生在201491日(含)后开具的有效。(样式附后)

3、材料收集时间:

201534日前。

4、材料送交地点: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中心(行政楼101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版权所有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 2020

地址:江苏淮安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 邮编: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85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