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9 浏览次数: 11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校关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普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观念,进一步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创意创新意识、善于捕捉市场机遇、勇于开拓的创业者,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通知》特决定举办我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

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6月

(三)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赛形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化“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

(四)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 共赢未来

(五)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需立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者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应着眼于特定市场、竞争、营销、财务等策略方案,阐述把握机会的过程并说明所需资源。

(二)项目计划书评分细则

1.清晰性:考虑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合理。(10分)

2.完整性:是否包含项目计划书所需的各个要素。(10分)

3.实际性:现实项目设计目标的途径是否考虑到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的特质、社会环境以及相关的因素。(10分)

4.变动性:目标是否具有弹性或缓冲性,能否依循环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10分)

5.具体性:项目设计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是否具体可行。(10分)

6.前景发展性:是否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景可行性,设计是否具有事实依据。(10分)

7.持续性:对于市场每个发展阶段是否持续连贯。(10分)

8.可评估性:设计是否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目标,能否随时掌握市场的执行状况,能否为设计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10分)

9.全程性:拟定计划时是否考虑到项目发展的整个历程,并做出全程考虑。(10分)

三、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备注
宣传发动 3.15-4.05 各院系 宣传发动、组织培训
调研、组团 4.06-4.20 各班级 个人或五人以下团队
创业计划书 4.21-5.10 各班级 举办主题班会活动
各院系初赛、半决赛 5.11-6.10 各院系 收集所有创业计划作品并推荐3-4个作品参加学校复赛
学校决赛 6.11-6.20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鼓励奖若干:按参赛人数比例设置,不超过总参赛团队数20%。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组织方根据各班级组织、宣传和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数量、成绩等因素评选优秀组织奖。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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