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5-05 浏览次数: 11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转本”

自主招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扩大招生自主权,引导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我院学生的报名推荐工作,特制定《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择优推荐”的原则,具体负责“专转本”报名、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蒋超五

副组长:陈建军、濮方毅

  员:沈艾林、刘其生、李建华、张卫平、陈国强、金涛、姚炳明、田青、顾正祥、笪建军、于龙飞、张晓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如下:

  任:濮方毅

  员:郁士宽、朱文青、罗斌、刘锦翠、孙磊、马明茜、刘薇、杨秀梅、管小卫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我院三年级应届毕业生(2011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

(一)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今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确定会计学等27个专业为试点专业。

(二)今年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数为500人(见附件1),按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750名,分配到我院的名额为24人。

(三)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学生报名、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推荐名额24名(具体专业、名额见附件2,附件2中“推荐专业类别”可在附件6中根据本人专科专业查找)。相关系推荐至学院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1.各系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个学生。

2.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各系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量化指标进行综合测评并排名,将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4)上报学院,由学院组织审核、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推荐名单。如有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学院严格按排名依序递补;

3.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在院网站、院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各接收院校。

(三)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的系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附件5),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时间为224-37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录取时是否服从该校的其他专业志愿。

(四)报名截止时间与审核。各系于37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汇总表、报名表及推荐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行政楼10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稿发到学院办公系统内网邮箱,收件人:管小卫)。学院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联系人:管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3858585,83858212

若推荐的考生未被录取,仍可参加3月底的报名并参加419号的全省统考。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受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接受院校于224日前通过学习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录取章程)。

(二)考试时间与考试费标准

考试时间统一为323日,考生于322日下午13:3018:00到接受院校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五、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系部和学院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各种不正之风。

 

 

附件:12014年五所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表

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加分标准及推荐流程

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转本”推荐综合测评汇总表

5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

6、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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