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下午,益新大讲堂第二十五讲在笃行楼302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范进处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为题,为2024级法律事务专业一百余名大学生作了一场精彩报告。讲座由法文学院院长解瑞卿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范进处长深入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科学立法中的重要地位,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科学立法的目标方向、任务要求、重要原则、体制机制等进行了全面阐述,为新时代坚持科学立法提供了根本遵循。范处长通过回顾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及2021年12月6日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等重要会议和学习内容,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立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强调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等关键要点。
在介绍我国地方立法的发展历程时,范处长指出,我国地方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主体从少到多的发展变化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体制不断调整和完善,从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到1979年修订地方组织法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再到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的赋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范教授还详细介绍了省级地方立法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强调了地方立法在国家立法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讲座的第三部分聚焦于淮安市地方立法工作实践和展望。范处长通过一系列翔实的数据和案例,展示了淮安市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成果。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淮安市共制定了22部地方性法规,修正了8部地方性法规,涵盖了永久性绿地保护、古淮河保护、地下管线管理、文物保护、文明行为促进等多个领域。范处长还详细介绍了淮安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议、表决、批准等环节,并强调了地方立法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工作原则,以及“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工作要求。此外,范处长还阐述了地方立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保障和规范作用,为听众们呈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貌。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法律专业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也为法文学院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深入而具体的指导,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贯彻和地方立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供稿:邵白杨;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