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党总支预审,拟吸收彭韩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
联系人:王真真83858230;电子邮箱:393106796@qq.com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 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所在部门 | 何时 | 确定 | 推荐发展 | 培养 |
彭韩 | 女 | 1996/12/19 | 汉族 | 四川资阳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2023.9 |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 | 2023/10/13 | 2024/4/15 | 2025/10/27 | 张鲁明 |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