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7-15 浏览次数: 408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发扬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团结广大群众,保证支部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 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切实落实支部各时期的工作重点;

3、听取群众对支部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4、了解群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要求和做法

1、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联系群众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2、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使党员和群众了解支部当前的工作重点及其工作状况;

3、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

4、党支部要每季度讨论研究一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

5、党支部在每年的工作总结中要反映出贯彻落实联系群众制度的情况;

6、党支部要主动工作,注意发现好人好事,树立典型人物形象;

7、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1、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落实支部计划,严格执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不定期听取党小组长联系群众工作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2、党支部成员要深入基层,关心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向行政领导提出可行性建议,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既要体现群众主人翁地位,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又要对少数不良倾向进行批评教育;

4、要紧密围绕全校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克服困难,为完成全所的中心任务而努力。

5、加强与团支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带动团组织生活。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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