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法明理”强调做人的素养。“尚法” 源自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种价值追求。“明理”出自《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 明理即明察事理、明析法理、追求真理。
“精艺博学”强调做事的能力。“艺”指“六艺”,出自《周礼•保氏》,六艺是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技能,现在泛指用以安身立命的各种才能、技艺,“精艺”就是要精通学业专长,精湛专业技术。“博学”源自《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及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博学”意谓为学要广泛猎取,采纳众长,兼容并包,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尚法明理 精艺博学”充分彰显了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办学理念和精神风貌,成为全院师生的行为准则、努力方向和共同目标,激励师生知行合一,博采众长,强化特色,锻造技能,为早日实现“特色鲜明、质量出众、师生幸福、人人出彩”的财院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