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中心
值班制度
为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成员值班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特对本中心人员值班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值班人员主要有五项职责:即解答法律咨询、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提供代写法律文书服务、接受或指导来访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转交的群众来信进行回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值班的次序
成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三、服务态度要求
值班人员在接听来电或接待来访时,应态度和蔼,文明用语,热情耐心,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得刁难和歧视来访人,不得泄露来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四、对接待事项的处置
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的处理、接待情况登记等要作出明确的记录。
五、值班要求
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离开中心时,应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电脑。
值班人员在值班中遇到突发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与带队老师或带班领导汇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