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钦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镇用网格员4名(其中2名综治工作人员、2名安监环保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根据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招聘人员纳入钦工镇镇用人员管理,与机关干部一同参加早点名,专职履行综治或者安监环保工作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本地户籍者优先考虑;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报名。采用本人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比例控制在1:2以内,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序。
1、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2、地点:淮安区钦工镇组织办,联系人薛源,手机号码15195417484,固定电话0517-87036033;
3、要求: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钦工镇人民政府;
3、面试:分访谈和电脑操作两部分,总分100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在钦工镇卫生院组织,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四)组织考察
镇成立考察小组依据镇用人员标准组织考察,重点核查年龄、学历,是否存在网上犯罪记录、是否有纪律处分以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镇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六)聘用和任职
公示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聘用,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名额视情削减。任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与镇签订一年聘用合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以岗位任命,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基本工资:1620元/月,此外,大专学历人员每月补贴600元,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每月补贴800元;
2、缴纳相关保险,以自由择业者身份自主缴纳养老保险,凭缴纳凭证到镇报销。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钦工镇纪委委员,李金玉,电话:15365904568。
本简章由钦工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淮安区钦工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