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没有关于生态保护方面的?”“这里说的民事主体是什么意思?”“学点法律知识,真的很有用,你们懂那么多法律知识真厉害”……在海拔3700多米的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阳康乡,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牧民瓦桑贡布在露天“课堂”里听得津津有味,对眼前这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文秀加的细心讲解竖起了大拇指。
这里是法文学院藏族学生党员文秀加的家乡。文秀加寒假返乡后与当地其他大学生沟通讨论,分享了自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的想法,他们一拍即合组成普法宣传队,合力开展“普法为民家乡行”普法实践活动,活动得到了海西州天峻县阳康乡司法所的大力支持。1月21日,虽然当日最低温度达到了零下19℃,但并不影响当地50余名藏区牧民齐聚在牧民文化健身广场的热情,文秀加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条款进行了普法宣讲。对于牧民提出的问题,文秀加一一进行了解答。“为了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走入群众的生活,宣讲内容就要通俗易懂,尽量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这样容易为大家所接受。”文秀加解释说。由于牧区地广人稀,不便于开展集中普法。下一步,他计划深入家乡天峻县的牧区继续开展普法宣传,送法到牧民家门前,让普法宣传更 “接地气”,法治观念更入人心。
文秀加表示,“法者,治之端也。藏区人民的美好生活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作为一名学生预备党员,我有责任以专业所学服务家乡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我们会一直做下去,希望通过我和同学们持续不断地努力,能够让法治信仰日渐深入人心,让家乡父老乡亲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守护好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这个寒假,法文学院百余名藏族学生积极响应学院党总支号召,用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在学生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带领下,12支普法宣传队深入广大藏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法律援助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为民家乡行”普法宣传实践活动,用专业之所学,个人之所长服务藏区群众,助力家乡法治建设,将最美的青春、满腔的热血奉献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让党旗在世界屋脊上高高飘扬。
(文/孟文玉 窦江南 图/文秀加 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