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青年法治人才,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有机结合,江苏财经法文学院与清江浦法院联合举办庭审进校园活动。3月1日下午2时30分,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在笃行楼302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I该案由清江浦法院副院长吴然担任审判长、少年家事庭庭长张天、人民陪审员周亚玲组成合议庭;清江浦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超运,未成年检察科科长苏荣担任公诉人;清江浦区人大代表任李、窦娟、法文学院院长解瑞卿、法文学院群汇知缘法学院执行院长任远、校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树茂,以及法援中心学生、青藏班学生共一百二十余人旁听此次庭审。
首先,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合议庭核实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讲述被告人在本次庭审中享有的法定权力,并询问被告人是否行使回避权。之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庭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四个流程。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公诉人围绕起诉书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以便法庭查明案件的事实。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员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着重围绕庭审焦点—被告人是否在实施犯罪行为前,知晓其行为的违法性展开法庭问询,在公诉人不断讯问和法官审查中,被告人最终承认自己的主观犯意。在庭审辩论阶段辩护人在辩护中以被告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请求为被告人申请缓刑。最终在休庭结束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田某某作为一名大一新生,正是“青春正当时”的年纪,却因蝇头小利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实在令人感到惋惜。
审判员张天庭审结束后在采访中说道:“希望我们广大青年不仅是不要成为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更不要成为电信诈骗的被告人。” 张天庭长在后续讲座上也为同学们解释了掩隐罪、帮信罪的概念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告诫同学们要守好本心,相信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存在。
本案承办检察官、清江浦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苏荣也为同学们科普,当人民群众遭受诈骗报案,公安机关会将涉案银行账户信息录入反诈大数据平台,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办案。也警示同学们不能带有侥幸心理,定罪量刑“知道或应当知道”,会根据案件相关情况推断。而“黑吃黑”行为也是不可取,无论被害人或诈骗犯是否有报警行为,一旦检察机关通过证据证实,则认定为盗窃。
本次活动着力于以案释法,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文学院由其注重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及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鼓励法律事务专业学生跳出“舒适区”参与对全校学生的普法,并带领学生真正的参与到法律援助案件中,推动理论与实践想结合,让青春热血浇灌绚丽之花。
(图/文:任远、董铮、祝云昕 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