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丰富学生课程综合评价体系,法律事务教研室于6月19日下午开展了“新形势下法律专业学生多元综合评价机制研讨”专题教研活动”,教研室全体教师参与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首先,陈海燕老师提出,传统的评价方式虽然快捷、方便,但是这样的评价不能全面体现学生付出的所有努力,不能客观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及能力,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应当尽量建立全面的多重评价体系。作为抛砖引玉,陈老师提出了包括掌握学科知识情况、获取信息资源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自主学习情况、语言表达情况、课堂参与情况、对小组的贡献、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水平、完成总结报告情况等10个方面的评价指标。
邬正龙老师指出,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能够给学生提供更客观、更全面、更科学的评价,从而准确把握每个学生的进步水平,洞察不同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完善自我、认识自我、展现自我的能力。在具体的评价指标上既要考虑科学性,又要考虑可行性和执行性,引导学生学会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处,改善自身的不足。
教研室其他老师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学生的评价除了智力评价以外,还需要对学生的价值观、人际交往能力和情感态度进行评价。所以,要有全面的评价内容,除了包括实践、行为层面上的,还应该包括认知、情感层面上的,评价的内容中要包含更多能激发学生潜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容。
最后,解瑞卿院长指出,在评价过程中,由于具体情况的变化,可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教师根据评价条件的变化不断地对评价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评价方案更具适用性和合理性。只有多样化的评价方法,才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不同学生的差异不仅仅表现在认知上,还体现在心理特性、兴趣爱好和生理特征上。构建多元化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符合产教融合发展的需要,让学生的学习目标更加明确,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给学生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就业、创业空间。
本次教研活动严谨有序,卓有成效,为后期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向深层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陈海燕;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