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报名,班级审核,学院学工办审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23法务2班朱玉圣辉、23法务3班李晓萌(女)、23数字媒体2班韦天宇、23幼儿1班苏琦(女)等4位同学至学校审核。公示期:6月17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
联系人:王真真83858230;电子邮箱:19851175@jsjc.edu.cn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