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各团支部“推优”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任李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我院各团支部严格遵照“推优”工作程序,学院分团委认真审核把关,研究决定刘篥莲等28人作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3月1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分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17-83858231,联系人:褚旭。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分团委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