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培养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拟确定章茜文等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
联系人:王真真0517-83858230;电子邮箱:393106796@qq.com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6年4月23日
根据组织培养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拟确定章茜文等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
联系人:王真真0517-83858230;电子邮箱:393106796@qq.com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