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各类科研成果及统计2014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9 浏览次数: 78

 

关于报送2014年度各类科研成果及统计2014年度

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2014年度科研成果报送及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报送范围:我院教师在2014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的专著原件、2014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注:上述科研成果尚未获得原件,但能提供材料证明该成果确定于20141231日前发表、出版或获得授权的,科研成果统计表里照常填报。另外,教材、教育、教学、课程等获奖材料不属于本报送范围。

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我院教师2014年度获取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政府颁发的科研奖等)对应的科研工作量。注:上述科研成果尚未获得原件,但能提供材料证明该成果确定于20141231日前发表、出版或获得授权的,科研工作量统计表里照常填报。另外,教育、教学、课程、教材等教研工作量不属于本统计范围。

二、报送、统计要求

1.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科研工作量统计表须由院(系、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2.填报相关表格前,请仔细阅读EXCEL统计表中各子表的备注说明。

3.请在论文复印件目录中以下划线方式明确标识出论文作者。

4.兼职教师上述材料一律按教学活动归属院(系、部)报送。

三、报送时间安排

1.个人报送院(系、部)的时间,由各院(系、部)自定。

2.各院(系、部)报送科技处时间:

1217号下午:文法学院、工管学院、经贸学院

1218号上午:会计学院、粮工系、思政部

1218号下午:工程学院、基础部

四、其他说明

1.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部分2013年度的科研成果需补充资助的,请提供纸质补充资助说明材料(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拥有人,补充资助的数额及原因等)一份;

3.电子档材料以院(系、部)为单位打包并注明“XX院(系、部)2014年度科研统计”发送至邮箱:caiyuankyc@163.com

 

 

科技处

2014.12.1

 

版权所有 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 2020

地址:江苏淮安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 邮编: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85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