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空间建设要求
发布时间: 2015-04-29 浏览次数: 82

 

 教师空间建设要求

1.  校内所有专兼职教师必须有空间并完成基础建设,50岁以下(含50岁)教师至少建成一门空间课程,并在教学中使用(资源使用、作业、考试、指导毕业论文、顶岗实习等)

2.  空间有师生互动、测试等内容

3.  其他要求见下表(该标准系2014年空间检查标准,如有新要求另行通知。)

建设内容

评价标准

分值

教师空间总体情况

教学空间内容充实,设计合理,界面美观,导航明确,互动、链接方便;空间课程资源丰富(主要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电子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资源等);个性化内容特色明显。空间内容及时更新。

20

教师介绍

教师经历、资历介绍完整、真实,能够反映教师的特点和亮点,文字表达简洁明快。

10

教学资源

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符合学生学习者特征,形式多样(如视频、资源链接等等);提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丰富资源,包括课程标准、图表教案、教学课件、案例库、训练题库、教学视频资源库、专业知识扩展库等。教学有关文字资源数不少于100篇,教学有关视频不少于30个。

40

教学应用

积极应用空间辅助教学,师生有互动,在空间上进行作业布置、测试等,学生作业完成情况、批改情况及效果达到教学要求。

10

课程特色

课程在教学内容选取、方法手段应用、师生互动、教学评价等一个或几个方面特色明显,效果显著。

10

个性化

内容

根据个人特色可以自创特色内容,可以反映教师工作、生活、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特点。内容丰富,图文并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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