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13、14级“本科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为激励“本科段”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学风,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13、14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学院2013、2014级“本科段”在校学生。
2、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13、14级在校本科段学生的15%。
“优秀学生干部”——13、14级在校本科段学生的5%。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在学生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5、“优秀学生”须在2014年4月、10月统考中处前15%(课程要依据教学计划),考试成绩见财院专接本群共享。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采取系推荐与学校集中评审的办法。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并予公示。
2、学校将对“优秀学生”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上宣传。
3、获奖材料将放入毕业生档案中。
四、报送材料
2、《“本科段”优秀学生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
2、《“本科段”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1、各院系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4年12月4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承办院(系)为单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发至张海军QQ邮箱)。
2、各系在推荐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不按时报送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
关于评选2014年“本科段”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的通知.zip
继续教育学院
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