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或协办单位 |
三月 | 3月1日至4月24日 | 组织并完成体检工作 | 各市招办、有关中职校 |
各专业技能考试开考前 | 组织进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安排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 |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组织考生到各专业考点报到,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职校、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7-23日 | 全省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 |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厅职教处 |
下旬 | 召开文化统考考务会 | 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 |
23日前 | 上报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考点情况表 | 各市招办、网信中心、高招处 |
26日前 |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合分、成绩处理 |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报送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光盘一份、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与装订并盖章后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 各专业联考办、网信中心、高招处 |
27日前 | 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 网信中心、各市招办 |
四月 | 上旬 | 领取《报考指南》级考试证、防伪标记、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务资料 | 各市招办 |
1日前 |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 |
2日前 | 汇总、检查试卷需要数 | 高招处 |
3日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 | 各市招办、高招处 |
7日 |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至各专业联考办 | 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 |
8日 | 专业技能考试查分 | 各专业联考办 |
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报印刷厂 | 高招处 |
9日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 | 个专业联考办、高招处 |
10日 | 反馈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 | 高招处、各市招办 |
16日前 | 完成转段升学考核工作 | 转段升学牵头院校、中职校 |
17日前 | 下发动态口令卡 | 网信中心、各市招办、中职校 |
上报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 各市招办、高招处 |
上报2015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
20日前 | 打印文化统考考试证等,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做好文化统考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 各市招办、考点学校 |
23日 | 领取文化统考试卷、答题卡 | 印刷厂、高招处、各市招办 |
24日前 | 上报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和有关考核数据 | 转段升学牵头院校、高招处、网信中心 |
25-26日 | 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 | 高招处、各市招办 |
26日前 | 上报体检电子信息 | 各市招办、网信中心 |
27日 | 送文化统考卷(卡) | 高招处、南农大、各市招办 |
网上模拟填报志愿 | 各市、县市区招办、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 |
28-30日 | 网上填报志愿 |
30日前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 各专业联考委 |
公示2015年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二批) | 省教育考试院 |
五月 | 上旬 | 文化统考阅卷 | 南农大、高招处、网信中心 |
中旬 | 对口单招划线 | 网信中心、高招处 |
下发文化统考成绩 |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 |
上报文化统考查分考生名单 | 各市招办 |
文化统考查分 | 南农大、高招处 |
文化统考查分结果反馈 | 高招处、各市招办 |
下旬 | 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录取 | 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
30日前 | 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 | 转段升学牵头院校 |
六月 | 1-4日 | 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 | 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
30日前 | 整理、归档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 | 高招处、网信中心 |
上报对口单招本年度工作总结 | 各市招办 |